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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证核查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6-09-05    点击: 次    来源:转自局党建人事网   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
各学校(单位):
      为做好今年下半年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,根据上级部署,在注册前需对我区教师的教师资格证进行全面核查。现就此项工作说明如下:
      1.摸底和核查
      教师资格证的完整及证书上信息的准确是定期注册的前提,请各学校(单位)及时通知教师(2016年新招聘及今年年底前退休的教师不需注册)先自行核查本人教师资格证,学校再收缴证书进行登记核查(收缴前通知教师自行复印一份以备他用,单位在收缴及保存过程中要注意不能遗失证书),填写《通州区教师资格证核查登记明细表》(附件1),并于9月11日前报送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。近期,教育局将召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会议。
      2. 补办和更正
      如发现资格证有遗失或有误的,均需向认定机构(发证单位)申请补办或更正教师资格证。其中遗失的需到教育局档案室复印原先的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并填写《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》(附件2),需更正信息的(证书上信息有误的由学校统一收齐后于9月9日前将原证送局人事科先行核查)填写《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》(附件3)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换发、重发(更正)均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。
      我区(发证单位为南通市教育局或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)补办、更正的受理时间为9月13日前,请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到教育局申请(在我区补办的,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由工作人员现场统一复印;之前在我区已经补发的,请收缴证书送局人事科更正一下发证时间<发证时间应为原证发证时间>),咨询电话:86541308,联系人:易建。南通市教育局(发证单位为南通市教育局或南通市教育委员会)由单位于近期统一向市局申请,联系电话:85215753;其他发证单位的由个人及时向相应认定机构申请(可先电话联系当地认定部门了解补办要求)。根据统一部署,最迟在9月底前需新证到位。

2016年9月5日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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